
劳务派遣规章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务派遣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务派遣规章制度1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劳务派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以下称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适用本规定。
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 用工范围和用工比例
第三条 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 ……此处隐藏23582个字……/p>
申诉调处制度
一、日常渠道(由单位根据实际确定)
(一)单位建立健全以员工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机制,推行厂务公开、平等协商、员工代表巡视等制度,召开民主恳谈会、劳资协商会、员工议事会,保障员工对涉及切身利益的事项享有知情、表达、参与、协商和监督的权利。
(二)员工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单位人力资源部、其他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实名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人事部或者其他部门在研究处理后答复员工本人。
(三)单位在公共场所设立单位主要负责人信箱,员工可向主要负责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举报投诉(由单位根据实际确定)
(一)员工在尊重事实的前提下,可用书面形式向单位或人力资源部举报投诉。
(二)员工举报投诉书可直接递交人力资源部受理,也可投入单位主要负责人信箱。
三、争议处理
员工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申请诉讼。
第十一章
附
则
一、本规章制度与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规章有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二、本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有抵触的,以(集体合同)为准。
三、本规章制度全体职工讨论后确定。
四、本规章制度确定后以
形式公示(或告知全体员工)。员工可以通过
途径查阅本规章制度全文。员工认为本规章制度不适当的,有权向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五、本规章制度自
年
月
日起施行。